1)组织领导落实。动火施工中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尤其是对于多单位、多工种联合作业的动火施工,则更应明确动火安全负责人和岗位职责。动火负责人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任,多单位联合施工要由主要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2)检查动火报告的审批。检查动火报告是否按程序审批,报告的动火部位是否和施工的动火部位相符。
3)生产单位的准备工作。生产单位应提前做好设备的停运、流程的倒换、隔离、清扫、置换等准备工作,按照动火的要求给动火施工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
4)对于盛装油气和其它介质的容器、密室要进行测氧、测爆、测毒等测量,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施工。
5)动火施工前检查。由动火负责人组织参加动火人员和生产单位人员检查动火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马上组织整改。
6)动火监护人要按动火安全措施认真进行现场监护,有权纠正违章动火行为和制止违章操作。有权停止无安全保障的动火施工。